计算书编制规定
1 职责
1.1专业负责人组织编制本专业的计算书,并对计算原则、内容、参数以及计算结果的适用性负责。
1.2计算人对所计算部分的完整性、正确性负责。
1.3校对和审核人员应根据工程特点、图纸内容,进行校审计算书,核准计算书内容与设计图纸内容相符。
2 基本要求
1.1所有工程应有完整的计算书。
1.2计算书内容要与设计图纸内容相对应,不得采用替代类计算书或估算类计算书。
1.3设计依据、计算公式、材料性能等参数应符合现行规范、规程的要求,特殊内容需在计算书中详细说明。
1.4采用专业软件进行计算时,应在计算书中标明软件名称、版本。计算软件由专业负责人选择确定,并对软件适用性负责。
1.5计算书应包含封面、目录、计算分项三个部分,其中封面应与内容相符合,目录与计算分项相对应。
1.6计算书的封面采用我公司统一格式,封面应包含:工程名称、工程编号、设计阶段、编制日期和本公司名称,并有相关人员签字。
1.7计算书的目录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填写项,由专业负责人确认其组成。
1.8计算书的计算分项可以采用计算软件结果或手写计算结果,计算步骤应有条理,引用数据应有依据,计算结果应与设计图纸相对应。
1.9计算书原则上采用A4纸张规格进行装订,不能在用过的纸张背面打印或书写。
1.10每项工程设计完成后,计算书由专业负责人整理完成后存档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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